公告日期:2018-05-21
大成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年第1期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
重要提示
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24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06年4月6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4月6日(其中人员变动信息以公告日为准),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1
二、释义......1
三、基金管理人......5
四、基金托管人......17
五、相关服务机构......20
六、基金合同的生效......50
七、基金的申购与赎回......50
八、基金投资......59
九、基金业绩......67
十、基金的融资......68
十一、基金财产......68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69
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74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75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8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79
十七、风险揭示......82
十八、基金的终止和清算......85
十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86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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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