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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1-0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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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05

海富通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一八年一月五日
1 重要提示
海富通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1279 号《关于准予海富通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海富通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海富通欣
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7 年 10 月 30 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海富通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海富通
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
《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 2017 年 11 月 5 日,
并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进入清盘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
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名称 海富通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欣盛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 51922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3 月 16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2017 年 11 月 5 日)基金份额总额 200,062,274.03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力求本金长期安全的基础上,通过稳健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和个券及个股精选策略,力争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创造超额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在此约束下,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
趋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风险收益特征及市场行为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固定收益类资产
和股票资产等的预期风险收益进行动态跟踪,从而决定其配置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7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3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基金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海富通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79 号《关于准予海富通欣盛定
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海富通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正式生效,共募集基金份额总额为 200,062,274.03 份。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海富通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提议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7 年 10 月 30 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海富通
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规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确定为 2017 年 11 月 5 日,清算期为 2017 年 11 月 6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0 日。
4 财务报告
4.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 年 11 月 05 日
单位: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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