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家年年恒荣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09
-1-关于万家年年恒荣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及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2 年 2 月 9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万家年年恒荣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万家年年恒荣
基金主代码 51920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1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万家年年恒荣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万家年年恒荣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开放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2 月 11 日
开放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2 月 11 日
开放转换起始日 2022 年 2 月 11 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万家年年恒荣 A 万家年年恒荣 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519206 519207
该基金份额是否开放申购、赎
回、转换
是 是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
含该日,即 2022 年 3 月 11 日)起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
-2-
2.申购、赎回、基金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 1)开放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
本基金即进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并最长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开放期。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
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基金转换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
入下一个封闭期。
本基金第五次办理申购、赎回及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共 20 个工作日。本基金第六个封闭期为自 2022 年 3 月 11 日起(含该日)一年。封闭期内本
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及基金转换业务。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
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
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 2)开放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
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及基金转换业务时除外。在封闭期内,
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及基金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
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
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 1)投资者场内申购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元,且每笔申购金额必须是 100 的整数倍;
( 2)投资者场外申购时,即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及场外代销机构申购时,原则上,每笔申
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实际操作中,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申购金额限制;
(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
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数
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生效日 3 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C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的
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者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
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者群体指……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