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1-17 18:36:39 股吧网页版
万家颐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4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1-18

万家颐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 年 1 月 18 日
万家颐和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第 2 页 共14 页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万家颐和
基金主代码 51919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6 月 23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26,638,715.49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严格控制风险,在确保保本周期到期时本金
安全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根据恒定比例组合保险原理,本基金将根据市场的
波动、组合安全垫(即基金净资产超过基金价值底
线的数额)的大小动态调整固定收益类资产与风险
资产投资的比例,通过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实
现保本周期到期时投资本金的安全,通过对风险资
产的投资寻求保本期间资产的稳定增值。
当保本期间基金资产上涨时,投资者的需求不仅是
保证本金的安全,而且还要求将基金的收益能得到
一定程度的锁定,使期末得到的回报回避其后市场
下跌的风险。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
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
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率低
于股票型基金、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
万家颐和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第 3 页 共14 页
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放
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
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保证人 深圳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7 年 10 月 1 日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6,379,711.83
2.本期利润
896,407.66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14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34,875,517.73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31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

0.13% 0.08% 0.69% 0.00% -0.56% 0.08%
万家颐和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第 4 页 共14 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成立,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 6 个月内为建仓期,
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报告期末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苏谋东
本基金基金
经理、万家
强化收益定
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
2016 年 7 月
16 日
-9 年
复旦大学经济学硕
士,CFA,2008 年
7 月至 2013 年
2 月在宝钢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从事固
万家颐和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第 5 页 共14 页
基金、万家
信用恒利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