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7-11
关于降低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4 年 3 月
1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302 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4 年4 月 23 日正式生效。
为更好的满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求,进一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
自 2020 年 7 月 13 日起降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
一、调整方案
调整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管理费率 1.5%/年 0.75%/年
托管费率 0.25%/年 0.10%/年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的“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