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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04 09:44:01 股吧网页版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新华信用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1-04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新华信用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1.公告基本信息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民生银行将自2017年11月8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的新华信用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519162,C类基金代码:519163;以下简称“本基金”)。

 从2017年11月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民生银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民生银行的相关规定。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民生银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具体办理

规则请遵循民生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定。

 2.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

网站(www.ncfund.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2.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3.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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