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9
关于降低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费率
和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3年8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41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11月13日正式生效。
为更好的满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求,进一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5月6日起降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
一、调整方案
调整项目调整前调整后
管理费率0.7%/年0.4%/年
托管费率0.2%/年0.1%/年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的“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法”中: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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