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1
海富通瑞福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场外和场内认购本基金
场外销售机构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机构和
其他销售机构(即符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
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场内销售机构是指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上海证
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海富通瑞福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海富通瑞福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93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以定
期开放方式运作。本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 本基金自2017年4月25日起至2017年7月24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
开发售。
本基金销售机构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即符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设在上海的直销中心。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告。
4. 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个人投资人和机构投资人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人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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