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0
海富通瑞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
购、赎回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海富通瑞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瑞丰一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13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8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及《 海富通瑞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8 月 15 日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8 月 15 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 海富通瑞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及《 海富
通瑞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以定期
开放的方式运作。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包括《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或自每一
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包
括《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
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日为 2016 年 8 月 15 日,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 2016 年 8 月 15 日起至
2017 年 8 月 14 日。根据本基金《 基金合同》 、 《 招募说明书》 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17 年 8 月
15 日起(含该日)至 2017 年 8 月 21 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
自 2017 年 8 月 22 日至 2018 年 8 月 21 日止,为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
赎回等其他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
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
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
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
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 元,销售机构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2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M) 申购费率
M≥500 万元......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