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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海富通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1-22

海富通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1重要提示

海富通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第1192号《关于准予海富通瑞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海富通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海富通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28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海富通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8月3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海富通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7年08月31日,并于2017年09月01日进入清盘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8月31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

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名称海富通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海富通瑞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51913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8月3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2017年8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396,629.43份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力争实现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债券类属资产配置、债券投资组合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股票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海富通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第1192号《关于准予海富通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

册。《海富通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08月03日正式生效,共募集200,077,600.62份基金份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

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管理人已就上述情形拟定了终止基金合同的解决方案,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2017年8月4日起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8月3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海富通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规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确定为2017年08月31日,清算期间为2017年09月01日至2017年09月29日。

4财务报告

4.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08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基金最后运作日

2017年08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179,992.19

存出保证金14,569.70

应收利息684.48

应收证券清算款456,876.16

其他资产6,822.42

资产总计658,944.95

负债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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