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28
关于浦银安盛月月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
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浦银安盛月月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浦银安盛月月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事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浦银安盛月月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浦银安盛月月盈定期支付债券
基金主代码:51912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 12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
“在本基金任一自由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日终,如果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或
持有人人数少于 200 人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在履行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后,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终止本基金合同,并根据本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发布的《浦银安盛月月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
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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