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19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2021 年 02 月 03 日
报告送出日:2021 年 02 月 19 日
§1重要提示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304 号《关于核准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于
2013 年 6 月 14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为顺应市场环境变化,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终止《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事项。
根据基金管理人 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告的《关于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浦银安盛季季添利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0 年 12
月 29 日,自 2020 年 12 月 30 日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于 2020年 12 月 30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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