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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05 07:28:23 股吧网页版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2-05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一

次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519118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9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6年11月30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6年度的第1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开债券A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开

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519118519119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0761.069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232,163,489.18

27,240,190.38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元)208,947,140.2624,516,171.34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63

0.57

注: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

益每年最少为1次,最多分配12次,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

分配利润的90%。”

2)截止2016年11月30日,本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59,403,679.56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9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应分配金额应不低于233,463,311.60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6年12月7日

除息日2016年12月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年12月9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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