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7-16 13:39:51 股吧网页版
浦银安盛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2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7-16

浦银安盛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第2 季度报告
2019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 年7 月16 日
浦银安盛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 年第2 季度报告
第 2 页 共12 页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 年7 月12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 年4 月1 日起至6 月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浦银安盛红利精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519115
交易代码51911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 年12 月3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6,105,567.83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执行投资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通过投
资于盈利能力较高、分红稳定或分红潜力大的上市
公司和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各类债券,力争为
投资者提供稳定的当期收益和长期的资本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坚持关注稳健收益、长期价值的投资理念,
根据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规律,动态把握不同资产
类别的投资价值、投资时机以及其风险收益特征的
相对变化,进行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现金等大类
资产的合理配置,在资产动态配置过程中始终坚持
以风险预算理念进行合理控制,在严格控制投资风
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持续稳定增长。
本基金所指的红利型股票是基本面健康的、盈利能
力较高、分红稳定或分红潜力大的快速及长期稳定
增长的上市公司。本基金将采取基础库初选、核心
库精选个股的策略,对拟投资的红利型上市公司加
以甄别。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红利指数×75%+中证全债指数×25%
浦银安盛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 年第2 季度报告
第 3 页 共12 页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产品,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
益和预期风险均较高,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
基金品种。本基金力争在科学的风险管理的前提
下,谋求实现基金财产的安全和增值。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自2015 年8 月4 日起,本基金类型由股票型变更为混合型,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浦
银安盛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15 年8 月4 日发布的《关
于浦银安盛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基金类型及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
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9 年4 月1 日 - 2019 年6 月30
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2,648,340.70
2.本期利润-7,670,290.82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1671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72,886,897.62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581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3、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9.86% 1.98% 0.16% 0.02% -10.02% 1.96%
浦银安盛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 年第2 季度报告
第 4 页 共12 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自2015 年8 月4 日起,本基金类型由股票型变更为混合型,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浦
银安盛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