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正文(更新)2019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8-13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正文(更新)2019 年第 1 号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内容截止日:2019 年 6 月 30 日
重要提示
基金募集申请核准文件名称:《关于核准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186 号)
核准日期:2008 年 10 月 15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08 年 12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
止日为 2019 年 6 月 3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2019 年 3 月 31 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绪言......3
第二部分释义......4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10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23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28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51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52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其他注册登记业务......53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65
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81
第十一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83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89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92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94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95
第十六部分风险揭示......101
第十七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06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09
第十九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32
第二十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50
第二十一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152
第二十二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54
第二十三部分备查文件 ......155
第一部分绪言
《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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