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3
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06年8月28日证监基金字[2006]172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进行修订。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1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 2
三、基金管理人...... 6
四、基金托管人...... 15
五、相关服务机构...... 18
六、基金的募集...... 51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52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3
九、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和基金间转换...... 62
十、基金的投资...... 63
十一、基金的业绩...... 75
十二、基金的融资...... 76
十三、基金的财产...... 77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78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84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85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8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89
十九、风险揭示...... 93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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