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28 00:58:15 股吧网页版
长盛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8

长盛中证 A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2006年8月28日证监基金字[2006]172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A100指数。

(1)标的指数样本空间:同中证全指指数的样本空间。

(2)标的指数选样方法:○1 对于样本空间内符合可投资性筛选条件的证券,剔除中证ESG评价结果在C及以下的上市公司证券;○2 在剩余证券中,选取总市值位于样本空间前300名且属于沪股通或深股通证券范围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待选样本;○3 在待选样本中,优先选取二级行业自由流通市值最大且总市值位于样本空间前100名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4 在剩余待选样本中,从各一级行业内按照自由流通市值由高到低依次选入一定数量的证券,以使样本数量达到100只,且各一级行业自由流通市值占比与样本空间尽可能保持一致。具体做法如下:计算指数样本各一级行业自由流通市值占比,选出相较样本空间对应行业自由流通市值占比最低的行业;从剩余待选样本中,选择该行业自由流通市值最大的证券作为指数样本;重复该步骤,直至样本数量达100只。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等指数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
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提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且不办理侧袋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进行修订。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根据2024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名及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进行修订,并更新
“三、基金管理人”章节。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其余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4年5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4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 2
目 录...... 4
一、绪言 ...... 5
二、释义 ...... 6
三、基金管理人 ......10
四、基金托管人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22
六、基金的募集 ......57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5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9
九、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和基金间转换 ......68
十、基金的侧袋机制......69
十一、基金的投资......72
十二、基金的业绩......86
十三、基金的融资......88
十四、基金的财产......89
十五、基金资产的估值......90
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96
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98
十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00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 101
二十、风险揭示 ...... 106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11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14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29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39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的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