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9
招募说明书(更新)
新华钻石品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重要提示
新华钻石品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
会 2009 年 11 月 23 日证监许可【 2009】 1220 号核准募集。本基金合同已于
2010 年 2 月 3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
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
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
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
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2 月 3 日,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 6 号力帆中心 2 号办公楼第 19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 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 C1 座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 6 号力帆中心 2 号办公楼第 19 层
法定代表人: 陈重
成立日期: 2004 年 12 月 9 日
批准设立机关: 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 证监基金字【2004】197 号
注册资本: 21,750 万元人民币
电话: 010-68779666
传真: 010- 68779528
联系人: 齐岩
股权结构:
出资单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金比例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750 58.62%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7680 35.31%
杭州永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320 6.07%
合计 2175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重先生:董事长,金融学博士。历任原国家经委中国企业管理协会研究
部副主任、主任,中国企业报社社长,中国企业管理科学基金会秘书长,重庆
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国企业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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