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13
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于 2008 年 3 月 14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377 号文核准。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8 年 7 月 25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及基金管理人信息进行更新。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其他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7 月 25 日,有关财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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