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增加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0-05-18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根据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信达证券自2010年5月18日起代理销售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基金代码:519087)、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基金代码:519089)、新华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新华泛资源优势混合,基金代码:519091)、新华钻石品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新华钻石企业股票,基金代码:519093)
一、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信达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信达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信达证券
客户服务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2、新华基金
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9-8866(免长途)
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
三、风险提示: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