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参与创业板投资及相关风险揭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9-09-25
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与创业板投资及相关风险揭示的公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应性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创业板上市证券的说明》(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函【2009】636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参与创业板投资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旗下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世纪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世纪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拟参与创业板投资。
创业板市场,是为了适应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发展需要设立的市场。创业板市场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公司规模相对较小,且多处于创业及成长期,因此,本公司旗下基金投资创业板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一、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创业企业经营稳定性整体上低于主板上市公司,一些上市公司经营可能大起大落甚至经营失败,上市公司因此退市的风险较大。
二、上市公司诚信风险。创业板公司多为民营企业,可能存在更加突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如果大面积出现上市公司诚信问题,不仅会使投资面临巨大风险,也会使整个创业板发展遇到诚信危机。
三、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创业板上市公司规模小,市场估值难,估值结果稳定性差,而且较大数量的股票买卖行为就有可能诱发股价出现大幅波动,股价操作也更为容易。
四、创业企业技术风险。将高科技转化为现实的产品或劳务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必然会受到许多可变因素以及事先难以估测的不确定因素的作用和影响,存在出现技术失败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特此公告。
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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