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基金:关于基金直销渠道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9-08-17
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世纪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直销渠道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于2009年8月17日起,在本公司的直销渠道(包括柜台直销和网上直销)开通新世纪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新世纪泛资源混合",基金代码:519091)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新世纪泛资源混合与包括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基金代码:519087)、新世纪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新世纪优选成长股票",基金代码:519089)之间在本公司直销渠道(包括柜台直销和网上直销)进行的基金转换。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
二、业务办理机构
自2009年8月17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包括柜台直销和网上直销)办理新世纪泛资源混合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三、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四、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2、基金转换只能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同一注册登记人登记存管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并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
3、拟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4、投资者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基金转换,即"前端转前端、后端转后端"的模式,而不能将前端收费基金份额转换为后端收费基金份额,或将后端收费基金份额转换为前端收费基金份额。目前本公司旗下三只基金产品(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新世纪优选成长股票和新世纪泛资源混合)均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可以双向转换。如今后本公司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业务规则以相关公告内容为准;
5、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若所持有的需要转换的基金份额低于1000份,可选择一次性全部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对于基金分红时,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该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该次分红权益;
7、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8、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先确认的认购或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9、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0、转入基金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与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无关;
11、投资者在T日办理的基金转换申请,基金注册登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或以基金份额发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成交情况;
12、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13、本公司将根据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具体情况对本业务规则进行补充和调整。
五、基金转换费及份额计算方法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具体费率如下表:
转出基
金代码转入基
金代码销售
机构持有期转换费率
519087519091新世纪直销渠道1年以内0.8%
1年(含)-2年0.6%
2年(含)-3年0.4%
3年(含)以上0.3%
519091519087新世纪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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