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8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05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运作周期滚动”的方式运作。双福 A 自每个运作周期起始日
起每满 6 个月设一个开放期,双福 B 在任一运作周期内封闭运作,不上市交易。运作周
期届满,在满足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下,本基金将转换为“海富通双福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不满足条件时,本基金将进入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将进入下一运作周期。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5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 6 月 4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 A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057
51905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是
是
2.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双福 A 份额与双福 B 份额将
于 2018 年 6 月 4 日当天(且仅该日)开放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赎回其持有的全部
或部分双福 A 份额与双福 B 份额,未被赎回部分将转换为海富通双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具体份额转换事宜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发布的《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份额终止运作及基金份额转换事宜的公告》及最新相关业务公告。
3.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开放赎回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 份基金份额,基金
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 份的,需
一并全部赎回。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 10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
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交易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 10 份时,注册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
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3.2 赎回费率
双福 A 与双福 B 的赎回费率均为 0。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双福 A、双福 B 采用“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双福 A、双福
B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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