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5-04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
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中国证券网
根据《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6年4月28日于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公司网站刊登了《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公告》,现就此次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双福A”)开放赎回的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第一个运作周期自
2014年5月6日开始至2016年5月6日止。2016年5月6日(仅该日)开放双福A的赎回,此次双福A的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开放日当天的交易时间。
双福A的赎回费率为0。双福A赎回采用“未知价”原则,即双福A份额的赎回价格以双福A份额的赎回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本基金在第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后将进入下一运作周期之前的过渡期。本次过渡期的时间为2016年5月9日(含)至2016年6月3日(含)。基金管理人在过渡期内办理本基金的份额折算确认、双福B份额的申购、赎回以及和双福A份额的申购等事宜。在过渡期内,双福A份额不再获取约定收益,双福A、双福B两级份额同涨同跌、各负盈亏。
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自然日为双福A份额约定年化收益率起算日,即第二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即2016年6月4日)。双福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年约定收益率将在每个运作周期起始日前及每个开放期(第4个开放期除外)前的第二个工作日设定,并在每个运作周期起始日及每个开放期(第4个开放期除外)的首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双福A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双福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双福A收益率计算的具体规定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开放赎回等业务详情,及希望了解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