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6-19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n
重要提示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4年2月8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93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于2014年5月6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以“运作周期滚动”
的方式运作。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者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者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5月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2017年3月31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节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层
法定代表人:张文伟
成立时间:2003年4月18日
电话:021-38650999
联系人:吴晨莺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1%、法国巴黎资产管理BE控股公司(原法国
巴黎投资管理BE控股公司)49%。
二、主要人员情况
张文伟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铁道支行行长、紫荆山支行行长、私人金融处处长,海通证券办公室主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3年5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2月起代行总经理职责。
杨明先生,董事,管理学学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新余支行科员,交通银行新余支行办公室科员、证券业务部负责人、证券业务部副主任、证券业务部主任,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新余营业部总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筹备负责人、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
吴淑琨先生,董事,管理学博士。历任南京大学副教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宏观研究部经理、所长助理、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企业及私人客户服务部副总主持、企业金融部总经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
陶乐斯(LigiaTorres)女士,董事,法国与墨西哥双重国籍,双硕士学位,曾
任职于东方汇理银行、渣打银行和欧洲联合银行,1996年加入法国巴黎银行集团
工作,2010年3月至2013年6月任法国巴黎银行财产管理部英国地区首席执行
官,2010年10月至今任法国巴黎银行英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7月至今
任法国巴黎资产管理(原:法国巴黎投资管理)公司亚太区CEO。
黄金源(AlexNGKimGuan)先生,董事,马来西亚国籍,文学学士,历任荷兰通
用投资银行新加坡代表处客服主任,荷兰通用资本市场远东区域香港公司证券部经理,法国巴黎资产管理(原:法国巴黎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法国巴黎资产管理(原:法国巴黎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亚太区投资总监。
郑国汉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及博士学位。历任美国佛罗里达州大学经济系副教授、香港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经济系教授及系主任和商学院副院长、商学院院长及经济系讲座教授,现任香港岭南大学校长。
巴约特(MarcBayot)先生,独立董事,比利时籍,布鲁塞尔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布鲁塞尔大学经济学荣誉教授,先锋投资(米兰及都柏林)独立副董事长,
Fundconnect独立董事长、Degroof资产管理(布鲁塞尔)独立董事和法国巴黎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