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2-01
海富通内需热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海富通内需热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海富通内需热点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2016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海富通内需热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 2013 年
11 月 1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3】 1437 号文注册募集。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
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 、 《 运作
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
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产品,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
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投资有风
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海富通内需热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
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
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5 年 12 月 19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海富通内需热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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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3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37 层
法定代表人:张文伟
成立时间:2003 年 4 月 18 日
电话:021-3865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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