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2-09
海富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2015年12月9日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海富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双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05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12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
富通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5年12月11日
赎回起始日 2015年12月11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5年12月11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5年12月11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交易的工作日。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自本基金开放申购之日起,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最低金额均为10元,销售机构在此最低金额之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2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0万 每笔1000元
200万≤M<500万 0.3%
100万≤M<200万 0.5%
M<100万 0.8%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自本基金开放赎回之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需一并全部赎回。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交易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10 份时,注册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有期限低于30天的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收取赎回手续费;份额持有期限达到或超过30天的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手续费,即赎回费率为0。赎回费率结构见下表:
持有期 赎回费率
30天以下 0.75%
30天(含)以上 0
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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