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1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海富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海富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海富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海富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5月9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表决于2019年5月9日17:30截止,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降低海富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收到有效表决票的海富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6,925,442.85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4月11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67,377,226.31份)的54.8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海富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6,925,442.85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本次大会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海富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9年5月10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二、海富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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