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12
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根据《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的规定,由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3年4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99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5月29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者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者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
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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