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1
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
基金主代码519050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5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7年12月19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7年度第1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A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050002339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1.3421.352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126,904,835.088,900,406.27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1.211.21
注:1、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
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30%;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7年12月22日
除息日2017年12月2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7年12月26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注册登记机构将以2017年12月22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计算其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并将于2017年12月25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自2017年12月26日起可以查询、
赎回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
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由于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查询到的分红方式可能与实际的分红方式存在差异,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所希望的分红方式参与分红,本公司特别提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