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11-11 09:15:00 股吧网页版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新增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1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新增销售机构的公告

一、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日前与国联证券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现增加国联证券为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简称:海富通安颐混合 A,基金代码:519050)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二、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起,投资者可以在国联证券各网点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
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间等以国联证券的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网站:www.glsc.com.cn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hftfund.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