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11
关于开通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相
互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3月15日起,对本公司旗下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 A,基金代码:018042;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 C,基金代码:519030,以下简称“本基金”)开通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规则
1、本基金不同份额类别间的转换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是指:若投资者持有本
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任一份额类别时,投资者可以将其持有的 A 类基金份额转
换成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或将其持有的 C 类基金份额转换成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
2、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单笔转换转出的最低份额为 10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某一类别基金份额转换成同一基金的另一类别基金份额,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份额类别最低申购金额限制。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转出基金份额类别的剩余份额余额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将投资者的该基金份额类别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3、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原持有期限不延续计算。若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4、本基金不同份额类别转换时,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不同份额类别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投资者办理本业务时,转出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转换业务。
二、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
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 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 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 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的,则 G=0;
H 为申购补差费率(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 H=0;
J 为申购补差费。
特别提示:上述基金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资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目前仅在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开通 A、C 类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业务,如新增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业务,请见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2、本业务与本公司就本基金已经开通的与其他基金之间可以相互转换的原有业务不产生冲突。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转换的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本业务的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公告等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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