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3
国泰金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国泰金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
业务的公告
国泰金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泰平衡)变更注册而来。此次变更注册事项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111号文批复(《关于准予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并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7日起至2017年11月20日17:00止金泰平衡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自2017年11月21日起,由《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国泰金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金泰平衡于2017年11月21日起暂停了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将于2017年11月27日起开放申购、赎
回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购、赎回费用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及赎回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代码:
519020);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
份额(代码:519022)。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元)申购费率
M<50万1.50%
50万≤M<200万1.20%
200万≤M<500万0.80%
M≥500万1,000元/笔
2、赎回费用
(1)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N)赎回费率
N<7日1.50%
7日≤N<1年0.50%
1年≤N<2年0.20%
N≥2年0.0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份额持有时间(N)赎回费率
N<7日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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