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06
大成景阳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
重 要 提 示
大成景阳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系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景阳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变更而来。景阳证券投资基金由长阳证券投资基金扩
募、更名而来。基金转型经 2007 年 11 月 9 日景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过,并获中国证监会 2007 年 11 月 28 日证监基金字[2007]324 号文核准。自 2007 年 12 月
11 日起,由《景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要求,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达成一致,履行相关程序后,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大成景阳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市场风险、系统性风险、股价波动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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