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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2-28 07:06:32 股吧网页版
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第七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2-28

   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第七次分红
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
基金主代码 51900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 年 3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 《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
书》的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
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元) 1.29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单位:元) 266,074,850.32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15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9 年度第 1 次分红
注:1、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本基金合同未对每次基金收益分配金额
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做出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0 年 3 月 3 日
除息日 2020 年 3 月 3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0 年 3 月 5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 注册登记机构将以 2020 年 3 月 3 日除
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其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 并将于
2020 年 3 月 4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投资者自 2020 年 3 月 5 日起可以
查询、赎回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
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由于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查询到的分红方式可能与实际的分红方式存在差异,为确保基金份额持
有人以所希望的分红方式参与分红,本公司特别提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
1、本基金各类份额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
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权益登记日申请更改分红方式的,对本
次分红无效)。
2、同一基金账户的不同交易账号在各销售机构申请设置的基金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若基金份额
持有人需要变更本基金在多个交易账号下的分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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