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3-24 16:01:32 股吧网页版
工银瑞信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24

工银瑞信中证 8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中证 8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工银瑞信中证 8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10 月 17 日证监许可【 2019】 1959 号文注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
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
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将自 2020 年 3 月 27 日至 2020 年 5 月 22 日进行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
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3 种方式。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至 2020 年 5 月 22 日,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27 日至 2020 年 5 月 22
日,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27 日至 2020 年 5 月 22 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
集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
6、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
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
机构以股票进行的认购。
7、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上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现金
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 800 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
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 800 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
工银瑞信中证 8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
上、合约上或其他方面的障碍。
8、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不超过认购份额的 0.8%。
9、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者应以上
海证券账户认购,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
99,999,000 份。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
或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5 万份以上
(含 5 万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10、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投资者应以 A 股账户认购。用以认购的股票
必须是中证 800 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 1,000
股,超过 1,000 股的部分须为 100 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
股数不设上限。
11、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管理人及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
股票,办理认购手续。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可撤单,申请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
被冻结。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网下股票认购申
请提交后不得撤销,发售代理机构对投资者申报的股票进行冻结。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
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遵照基金管理人及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1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其认购申请的
确认结果。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工银瑞信中证
8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详……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