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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3-28 10:44:49 股吧网页版
关于鹏华中证高股息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28


关于鹏华中证高股息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为促进沪市 ETF 的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联合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对沪市跨市场股票 ETF 的

交易及申赎结算模式进行了调整优化。2020 年 1 月 7 日,上交所发布了《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沪市跨市场
股票 ETF 交易结算模式调整的主要内容为将其申购、赎回涉及的深市组合证券的
现金替代改为采用多边净额结算,纳入中国结算担保交收,当日申购的跨市场股
票 ETF 份额,同日即可卖出,当日申购未卖出的基金份额次一交易日起也可卖出。
根据上交所和中国结算对 ETF 交易结算模式的调整,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对鹏华中证高股息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交易结算模式进行调整。

同时,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国内市场 A 股 ETF 收费调整的

通知》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将对鹏华中证高股息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方案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不涉及费率调整,仅
对指数许可使用费季度收取下限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如下:

本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 5000 万元时,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

调整为每季度人民币 3.5 万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不足 3.5 万元时按照 3.5

万元收取;本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 5000 万元时,指数许可使
用费收取不设下限金额。

以上,本公司将相应修改鹏华中证高股息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并按规定更新招募说明书及其摘要。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全文修改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 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
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
则》

第十七部分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基金费用与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
税收 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的年费率计 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许可使用协议
提。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 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
如下: 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指数许可使
H=E×0.03%÷当年天数 用费的费率、收取下限、具体计算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 法及支付方式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

累计至每季季末,按季支付(当季不

足 50,000 元的,按 50,000 元计算),

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

数按比例计算。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划款

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前 10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标的指数供应商。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十一、基金 (三)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 (三)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
费用 用费 使用费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
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 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许可使用协议
提。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 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
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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