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8-23 09:04:36 股吧网页版
国联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8-23

  国联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国联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
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6月14日证监许可[2019]1121号文准予
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
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 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3. 本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 本基金认购代码为515663,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为515660,本基金场内简
称为沪深300E。
5. 本基金自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10月18日进行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
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18日;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
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10月18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
的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10月18日。
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基金管理人将作出相应调整
并及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
并及时公告。
6. 本基金的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包括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
7.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
购。
8. 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请见 “九、本次发售有关当事人
或中介机构”的“3、销售机构”的相关内容。各销售机构的办理网点、办理
日期、办理时间和办理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9.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
投资基金账户。但需注意,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现金认购和
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使用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
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者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
户;如投资者使用沪深300指数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
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10.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
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为准。网下现
金认购以基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