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16
关于调整旗下山西证券中证红利潜力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交易结算模式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1月20日起调整旗下山西证券中证红利潜力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交易结算模式并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山西证券中证红利潜力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山证红利”,基金代码:515570)
二、调整事项
自2020年1月20日起,本基金对其申购赎回及清算交收与登记规则进行调整。调整后:
1、投资者申购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或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可卖出;
2、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采取净额结算和代收代付方式;
3、投资者T日申购、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交收登记或注销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 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与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 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具体申购赎回及清算交收与登记规则详见当日发布的招募说明书(更新)。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业务方案调整交易结算模式事项进行说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上述变更属于因相应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动而进行同步调整,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3 、 投 资 者 可 登 陆 本 公 司 公 募 基 金 业 务 网 站
(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73)咨询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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