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申万菱信中证研发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27
关于调整申万菱信中证研发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的公告
根据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中
证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以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本公司将调整申
万菱信中证研发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新 100”,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5200,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即本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 5000 万元时,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调整为每季度人民币
3.5 万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本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 5000 万元时,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不设下限金额。
本公司将在本基金最近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对本次调整进行更新。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0-8588(免长途话费)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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