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26
建信港股通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9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 年 6 月 15 日证监许可
【2018】993 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合同已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汇率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跟踪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本基金主要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采用全现金替代模式,即基金管理人代买代卖的运作模式,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未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将采用港股通股票申购赎回模式,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
投资人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和赎回。在目前的结算规则下,即 T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T 日交收成功后,T 1 日可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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