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华夏野村日经 225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以及更好地满足投资者 ETF 投资需求,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华夏
野村日经 225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13520,场内简称:日经 ETF,基金扩位简称:日经 225ETF 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规定,经协商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0 年 5 月 15 日起,将本基金估值计算中涉及的主
要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基准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与主要货币的汇
率中间价”调整为能够较好反映外汇市场公允价格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日本东京
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收市时点或能够取到的最近时点(北京时间)人民币对主要货币参
考汇率”,并相应修订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外汇汇率有关内容。现将主要修订情况公告如下:一、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中“四、估值方法 10、外汇汇率”的修订:修订前:
“10、外汇汇率
(1)估值计算中涉及美元、港币、日元、欧元、英镑等五种主要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将依据下列信息提供机构所提供的汇率为基准: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
币与主要货币的汇率中间价。
(2)其他货币采用美元作为中间货币进行换算,与美元的汇率则以估值日彭博(伦敦时间)16:00 报价数据为准。
若无法取得上述汇率价格信息时,以托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或境外托管人所提供的合理公
开外汇市场交易价格为准。”
修订后:
“10、外汇汇率
(1)估值计算中涉及美元、港币、日元、欧元、英镑等五种主要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将依据下列信息提供机构所提供的汇率为基准:中国外......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