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5-30 06:02:19 股吧网页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野村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新增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2019/05/30)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5-3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野村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新增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野村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华夏野村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华夏野村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日经ETF”、认购代码:

513523)自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6月5日期间公开发售,其中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6月3日、2019年6月4日、2019年6月5日,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6月5日。

根据本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投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19年5月30日起在华福证券、中国中投证券、国元证券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华福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47;

华福证券网站:www.hfzq.com.cn;

(二)中国中投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中国中投证券网站:www.china-invs.cn;

(三)国元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78;

国元证券网站:www.gyzq.com.cn;

(四)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