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12-21 23:34:42 股吧网页版
投资要交税吗?

大家好,我是鳄鱼哥,近期直播电商一姐薇娅逃税漏税登上热搜,薇娅需要补税13.41亿,这简直是天文数字,可见直播这个行业有多赚钱,之前网红主播雪梨和林珊珊逃税被处罚才发酵不久,现在连最头部主播出问题,一时间,引起了人们对交税的热议。很多人担心自己会不会也有遗漏缴税的可能。

其实对于一般的工薪族,交税多以个人所得税为主,很少会涉及到逃税漏税,但是由于很多人缺乏税务的知识,是否会在不经意间漏交税呢?尤其是我们炒股和买基金需要交税吗?

我们今天简单来聊聊这个有意思的话题:投资要交税吗?

交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买卖股票、基金是需要交税的,但是为啥我们平时没有感觉到有报税呢?难道我们平时一直在偷税漏税?

其实不然。一方面是税收有减免,一部分无需交税,另一方面这些税金融机构已经提前帮我们扣除,我们投资的到手盈利已经是交了税的。这就有点像我们每个月的工资,其实已经扣除了五险一金,剩下的部分才是真正拿到手的工资。

我们分情况来聊聊个人投资者交税这个事

1、买卖A股

根据财税字【1998】61号的规定: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简单来说股票交易盈利收入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所以不用交个人所得税但是每次卖出股票都需要交1‰的印花税,这个印花税券商会代为扣除,所以这部分税费会“自动”交了。

2、A股分红

根据财税字【2015】1号的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简单来说,国家鼓励长期持有股票,超过一年,分红就免收税,所以,对于长期投资的小伙伴来说是有利的。

3、买卖基金

根据财税字【1998】55号的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简单来说,买卖基金盈利跟买卖股票一样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4、基金分红

财税字【1998】55号的规定: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利息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简单来说,上市公司分红的时候公司层面已经交了税了,不需要投资者再交一次。

5、买卖港股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第93号文,通过沪深港通交易港股,目前仍然是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其买卖股票印花税仍然要求,且买卖双方均收取。简单来说,港股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在买入股票的时候要多交一次印花税。

6、港股分红

根据财税【2016】127号规定,通过沪深港通投资H股,H股公司按照20%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使用香港账户投资H股,缴纳10%的红利税。

港股分红的税收与A股略有不同,港股分红不看持有时间,统一标准征收,所以投资港股时,其税收会影响我们的收益,尤其对于高分红的港股和港股基金需要打折扣。

此外,还有一点比较特殊的是,使用香港账户投资非H股,则根据非H股公司的注册地法规向当地政府缴税。这一点让直接用港股账户买港股占了很大优势,注册地址在内地的H股红利税为10%,香港很多上市公司包括我们熟悉的内地公司,如果是注册在百慕大或者开曼群岛之类地方,是免收红利税的,香港本地公司也是免红利税的。这也是我个人为何喜欢用跨境券商直接买卖港股的原因。

上面说了这么多税费情况,其实可以发现,我们国家对于个人投资者长期持有股票和基金在税收方面是支持的对于我们这样坚持定投,长期持有的投资者来说,能够省下不少的税费,省下就是赚到。

本文不作为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还想了解更多的投资干货,关注鳄鱼财商,听鳄鱼哥分享投资理财心得~

鳄鱼哥精心给大家整理的今日市场低估基金的情况

(来源:鳄鱼财商的财富号 2021-12-21 23:34) [点击查看原文]

薇娅偷逃税款少缴税款 被罚13.41亿! 薇娅偷逃税被罚13.4亿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发表于 2021-12-22 06:48:50
要交本金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