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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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华安中证民企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安中证民企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华安中证民企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华安中证民企成长 ETF”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经与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关于终止华安中证民企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 自 2020 年 5 月 22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12 日
17: 00 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中证民企成长 ET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投票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 32 层
邮政编码: 200120
联系人: 刘昕玥
联系电话: 021-38969729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终止华安中证民企成长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简称“《议案》”,详见附
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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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终止华安中证民企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简称“《说明》”,详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即 2020 年 5 月 22 日下午交易
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
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
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
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相关的业务
专用章(以下简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
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
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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