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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3-20 09:26:34 股吧网页版
华安中证民企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20年第3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20

  华安中证民企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20 年第 3 号)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9年3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安中证民企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12号)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19年7月26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因折算、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投资人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起可卖出,投资人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起可卖出。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者一旦认购、申购或赎回本基金,即表示对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所涉及的基金份额的证券变更登记方式以及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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