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南方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国海证券、湘财证券为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6-05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国海证券、湘财证券为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增加国海证券、湘财证券为南方中证银行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认购简称:银行基金;基金认购代码:
512703)的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从2017年6月5日起,投资人可前往上述渠道办理证券基金网下现金认购及其
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上述渠道的相关规定。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国海证券客服电话:95563
国海证券网址:http://www.ghzq.com.cn
湘财证券客服电话:400-888-1551
湘财证券网址:www.xcsc.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