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7
南方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南方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16年11月30日证监许可[2016]2984号文注册。
2、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6月20日进行发售。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
认购、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其中,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
6月20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0日。如上海证券交
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我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
7、本基金网下现金发售的销售机构为: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2)发售代理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9、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不高于0.5%,详情参见下文。
10、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
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人应以上海证券账户认购,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