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30
浦银安盛中证高股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浦银安盛中证高股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浦银安盛中证高股息ETF
场内简称高股息
基金主代码51259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1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浦银安盛中证高股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中证高股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文号证监许可〔2017〕2294号
机构部函〔2018〕1627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23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9年1月29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1724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349,502,545.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899.00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349,502,545.00
利息结转的份额899.00
合计349,503,444.0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9年1月29日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募集份额包括现金认购份额(含利息结转的份额)和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计算的股票认购份额。现金认购资金于2019年1月29日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网下认购股票于2019年1月28日划至本基金证券账户。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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