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6
平安大华MSCI中国A股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平安大华MSCI中国A股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18年2月5日证监许可[2018]279号文
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6月1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
发售代理机构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 种方式。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1日,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6月1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6月1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 个月。
6、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发售代理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及网下股票认购。
7、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证券账户,但需注意,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MSCI中国 A 股低波动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MSCI
中国 A 股低波动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
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
8、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比率不超过认购份额的0.8%。
9、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
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
不设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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